玉环市228国道至开发区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1-24
  国道至开发区连接线工程位于浙江玉环经济开发区。项目起点位于玉环市湿地公园停车场西侧,与,路线总体向东沿湿地公园停车场北侧展线,利用现状凡台路布置,途

  国道至开发区连接线工程位于浙江玉环经济开发区。项目起点位于玉环市湿地公园停车场西侧,与,路线总体向东沿湿地公园停车场北侧展线,利用现状凡台路布置,途经清港工业园、自来水厂后折向南,沿自来水厂东侧现有老路布设,与现状滨江大道相接;完全利用现状滨江大道(泗水路至泗头路段)约米,在现有滨江大道泗水港桥后折向西南,沿岸线东侧平行布置,终点位于漩龙大桥以北(金帆路交叉),终点桩号

  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公路施工扬尘及车辆行驶二次扬尘、堆场扬尘等,对施工场地、堆场等近距离的敏感点,施工扬尘将产生一定影响。同时,本工程路面沥青铺设过程中将产生沥青烟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将产生一定影响。

  营运期影响主要来自路上机动车排放的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影响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为了改善道路沿线局部小气候,改善大气环境,美化道路景观,建议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多种植乔灌木,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并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养护。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公路施工、建桥打桩、隧道爆破以及施工车辆运输等。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间歇性、高强度、无规则等特点,根据影响分析,施工期对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大,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但在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沿线敏感点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需采取隔声窗等措施以降低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工程弃渣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置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弃渣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垃圾箱定点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运营期沿线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路基、桥墩、施工营地及临时场地的建设,将引起土地利用方式变化,原有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同时施工过程中由于设备噪声、灯光,水体和底泥扰动等均会对陆域、水域生态环境及生物活动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少占用农田、及时进行土地复耕复绿、合理安排工期,采取建设围栏等水土保持设施,沿线加强绿化建设等措施,总体而言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生态环境:对于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的土地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或造田;对于陆生动物,在活动较频繁地地带设置标识标牌;对于水生动物,加强路、桥面的维护和清扫工作,加强桥梁防撞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及事故应急系统设置和管理;对于水土流失和农田保护,强化道路日常维护管理;对于生态景观。结合沿线实际,因地制宜进行人工复绿等措施进行保护。

  环境空气:加强道路管理和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公路红线m范围内的土地利用。

  、桥面清理;在沿线桥梁桥面两侧设置连续的防撞墩,加强桥梁排水设施建设。线路所涉及的两处桥梁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事故水收集后,外运处置,不排入水体。

  “三线一单”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隔声降噪措施后沿线敏感目标室内声环境质量得到了合理保护,符合《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在采取相应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后能维持水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进行了公示,项目符合环评审批原则。

  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公示日期从2026年1月22日~2026年2月4日。

  ,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